价外费用都包括哪些?怎么计算缴纳增值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5:51:28 浏览量:0

价外费用都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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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不属于价外费用

下列情形的代收款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的价外费用: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 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开具给购买方的;

2. 纳税人将该项*****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 收取时开具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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