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5:29:42 浏览量:0

当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经营性损失或者货物改变了用途等情况,进项税额则需做相应的转出处理,一般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

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的项目,比如用于在建不动产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生产成本-X产品(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短缺商品经查属人为,损失由个人承担的: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处理财产损溢怎么理解?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并且“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通过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账户来进行明细核算。

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月末如果是借方余额,则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如果是贷方余额,则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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