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期限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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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14 15: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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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增值税的缴纳期限分别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具体纳税期限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确定。
纳税期限为一季度的只适用于小型纳税人、银行、金融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不能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并于次月1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结清上月应缴税款。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纳税期限: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1个季度
报缴税款期限:按月(季度)缴纳税款,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缴纳。
纳税期限的定义不同的税种.由于征税对象和纳税人的性质不同,对纳税地点的规定也不同。
法定税收制度中除规定了上述基本要素外,还设置了免税、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免税是免除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减税是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免征额又称费用扣除=额或生计费用,是指课税对象免于征税的金额。
即当纳税对象的数额超过免征额时,仅就其超过部分纳税,这样,纳税人的计税依据就会小于其课税对象的数额,从而有利于降低其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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