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事物或利益。换言之,孳息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水果是一个与原始相对应的概念。所谓原物,是指能结出果实的东西。
民法典的规定
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人取得;既有权利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当事人约定法定孳息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有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权人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回抵押物的自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债务人的除外。
前款所列孳息,应当先抵充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列孳息,应当先抵充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五十二条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前款所列孳息,应当先抵充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六十六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的,债权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善意占有人因保管该不动产或者动产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应当支付。
第573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定金的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三百六十三条【标的物的孳息】标的物在交付前的孳息,属于出卖人;交付后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十条【保管物的返还】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返还寄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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