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怎么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5:11:53 浏览量:0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计算

(1)先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2)再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3)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的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不同,税率也不同。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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