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扣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5:10:27 浏览量:0
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扣多少答: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案例:(1)假设A企业2014年全年收入额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元,问企业纳税调整金额多少?(2)假设B企业2014年全年收入额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元,问企业纳税调整金额多少?答案:(1)A企业收入限定标准=10万元×5‰=500元A企业业务招待费限定标准=300元×60%=180元A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金额=300元-180元=120元。(2)B企业收入限定标准=10万元×5‰=500元B企业业务招待费限定标准=1000元×60%=600元B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金额=1000元-500元=500元。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扣多少?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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