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4: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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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情况如下: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适用13%税率的特殊情况
1、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因为它们不属于食用植物油征收范围。
2、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生产的调制乳。
3、肉桂油、桉油、香茅油,因为它们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
4、淀粉,因为它不属于农业产品的范围。
5、麦芽、复合胶、人发,因为它们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
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1、小规模企业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通过上述资料,相信大家对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的情况有哪些这个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更多内容尽在考呀呀会计网校,每日都有更新。
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适用13%税率的特殊情况
1、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因为它们不属于食用植物油征收范围。
2、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生产的调制乳。
3、肉桂油、桉油、香茅油,因为它们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
4、淀粉,因为它不属于农业产品的范围。
5、麦芽、复合胶、人发,因为它们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
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1、小规模企业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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