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附加税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4:45:09 浏览量:0

附加税费是附加在增值税和消费税后面的,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一定比例计提附加税费,会计分录是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城建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城建税的税率根据纳税人注册地的城市规模不同而不同,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其他地区,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的税率是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比例是2%。附加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附加税)*适用税率。

在计算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时,应当按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另外,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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