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所得税额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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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14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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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税额。
预缴及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
(1)计算征收办法: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
(2)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 25%
或=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25%
(3)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
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税款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若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汇率折合人民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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