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的摊销年限是多长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4:37:12 浏览量:0

开办费的摊销年限是多长?

企业的开办费用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首先应参照执行"国税函[2009]98号"文件: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参阅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开办费的摊销有年限限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在会计处理时应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摊销,所以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发生开办费当年的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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