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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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14 14: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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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我国的土地要么是集体所有,要么是国家所有,不存在私有化的情形,个人或企业等能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土地的一级市场交易,就是从国家手里卖给其他主体,此时这个环节称之为出让,后续主体再将土地使用权卖给其他主体,此时称之为转让。两者的区别为,出让,给出方为企业,而转让,给出方是除了国家以外的其他主体。而这个特征就导致契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出让,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出让。因为契税是涉及到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承受方应该缴纳的税种,出让时,承受方为国家以外的其他主体,所以需要正常缴纳契税,而土地增值税是涉及到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转让方应该缴纳的税种,由于出让的给出方是国家,税款也是交给国家的,所以没必要向自己收税,因此不属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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