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都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4:25:34 浏览量:0

企业发出的存货,既可以按实际成本来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来核算。在实际成本核算方法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1)个别计价法: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它主要适用于一些名画,珠宝等贵重的物品。例如齐白石的画等。

(2)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具体的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来的先出去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例如:某企业1月购入了2批存货,分别是10日购入了100件,单价20元;20日购入了50件,单价18元。在21日出库了80件,那么这80件的单位成本就是20元;24日出库了50件,那么这50件的成本,有20件单位成本是20元,有30件单位成本则是18元。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例如:某企业期初存货100件,购入单价22元;1月购入了2批存货,分别是10日购入了100件,单价20元;20日购入了50件,单价18元。那么在算一月份存货的单位成本时:(100*22+100*20+50*18)/(100+100+50)=20.4(元)。

(4)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的合计额,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的合计数,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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