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政策会计处理怎么操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4:18:30 浏览量:0
政部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有关问题解读: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加计抵减账务处理分录:
1、企业缴纳增值税并加计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2、企业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其他收益
贷:本年利润
企业缴纳增值税并加计抵减,然后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应根据《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规定,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的方法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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