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4:15:42 浏览量:1

黑龙江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公布,请需要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仔细阅读,以下为详情:


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一、采集范围

军队单位人员不在我省采集。其他人员符合以下任一种情况均属于采集范围:

1、从事会计工作。

2、具有初级、中级、高级或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二、采集流程

采集人员登陆黑龙江省会计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栏目—注册账号/登陆账号—阅读操作指南—选择“信息采集”—在个人采集页面填写或变更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有模板的按照模板上传)—阅读并同意承诺函—保存—提交—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系统每周四将数据自动同步至黑龙江省会计网“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

在保存或提交时,系统会自动校验部分项目逻辑关系,并提示应修改内容。建议采集人员先保存,检查无误后再提交。在确定提交审核之前,采集人员可随时修改信息。

所有采集人员均须阅读并同意承诺函,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所属地选择

1、在哈市区的中直、省直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及在哈市区的部属、省属院校在校生选择“省直/省直”进行采集。

2、其他单位在岗在职人员选择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选择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采集。

四、部分需要说明的项目

1、是否在岗:从事会计工作和从事非会计工作的人员选择是,其他人员选否。

2、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本项据实选择,不可以选择无;从事非会计工作的人员和其他人员本项选择无。

3、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单位可聘任为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关系如下表

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单位可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员、助理会计师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师

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高级会计师

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正高级会计师

虽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单位未正式聘任为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本项应选择无技术职务。

4、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相关信息:

全日制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对应全日制所学专业应选择无。

非全日制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且未取得非全日制学位的,对应非全日制所学专业应选择无。

5、专业技术资格信息、高端会计人才信息:无相关情况的人员,不需填写。如不慎点开信息填写弹窗,点击弹窗右上角x关闭即可,不要点击弹窗的保存按钮,否则系统默认应填写有效信息才可以保存。

五、会计人员调转

1、省内调转:按照信息变更方式办理。调转人员登陆个人信息采集页面变更所属地和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上传调转证明材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即为调转完成。

按照省农垦、森工系统改革精神,系统将为原省农垦、森工管理会计人员自动批量变更所属地,调入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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