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怎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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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14 14: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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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3%。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3%。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国务院于1986年4月28日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指出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 (国发[1984]174号文) 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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