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4:12:27 浏览量:0

一、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

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二、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征比率

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曾几经变化。1986年开征时,规定为 1 %; 1990年5月《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规定为2% ;按照 1994年 2 月 7日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规定,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从2010年起统一为2%。

三、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征收比率(3%或2%)

【例题】 某企业2020年 3 月实际缴纳增值税300 000元 ,缴纳消费税300 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征收比率

= (300 000 + 300 000) x3% =18 000 (元)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征收比率

= (300 000+300 000) x2% = 12 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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