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4:04:19 浏览量:0
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

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只能按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价格销售代销商品。

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销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合同或协议,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手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

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 。采用售价核算的 。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 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与接收价的差额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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