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待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3:59:29
浏览量:0
固定资产待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
购入固定资产,其进项税按规定可以抵扣,则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不能抵扣,则计入固定资产购置成本。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及采购成本入账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相关科目)
二、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1.采购方是一般纳税人
2.取得了抵扣凭证(由考呀呀提供增值税专用*****抵扣联)
3.用于应税项目
三、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还需要符合不是不动产的条件,如果是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则不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计入购建成本,如果该不动产使用了购入的已经抵扣的材料,还需要将对应的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办理转出。
四,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全部计入购建成本,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相关科目)
固定资产进项税分二年抵扣会计分录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固定资产进项税分两年抵扣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银行存款等
第二年(第13个月)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上一篇:不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税费有哪些
下一篇:缴纳上月应交税费会计分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