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附加税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3:51:02 浏览量:0
计提附加税的依据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基数。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主要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各项附加税条例都会明确规定以哪项或多项正税为计税基数,上述三种附加税,都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之和为计算基数,也注是附加税的计提依据。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应交增值税额。 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计算公式为:

城建税=增值税*5%或7%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量的表现。计税依据的数额同税额成正比例,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也越多。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城建税(全名: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

(1)税率: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率为5%。其他地区的适用税率为1%。

(2)计算公式应纳城建税税额=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1)税率 3%(2)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费=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3%

另外,同时还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1)税率 2%(2)计算公式应纳地方教育附加费=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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