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不动产进项税如何做会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3:30:15 浏览量:0

固定资产不动产进项税分两年抵扣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企业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某房屋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某房屋) 60000

贷:银行存款 3150000

注:记入待抵扣的税额一定要在第一次抵扣后第13个月时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购入动产

借:固定资产 买价+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上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购入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 买价+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上的金额*60%

--待抵扣进项税额 *****上的金额*40%

贷:银行存款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