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步骤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3:29:33 浏览量:0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拓展资料: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未分配利润是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提取任意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利润分配之后剩余的利润,它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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