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3:21:27 浏览量:0

Q: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

A:“起征点”和“免征额”确实很容易让人分不清,或者是划等号。随着给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理论界与实务界,甚至有些专家和教材都混淆了这两个概念。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相关规定,税收优惠是对某些纳税人所给予照顾和鼓励的一种特殊规定,体现了税收灵活性的特点。

主要有税额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起征点与免征额同属于税基式减免的范畴,但两者的涵义和具体规定有所不同。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确定的征税起点,当计税依据未达到起征点时,不用征税;当计税依据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其计税依据全额征税。

免征额又称“费用扣除额”,是指税法规定的在课税对象的计税依据中预先确定的免于征税的数额,即在确定计税依据时,允许从全部收入中扣除的费用限额。当计税依据达不到免征额时,不用征税;当计税依据达到或超过免征额时,则从计税依据总额中减去免征额后,仅就超过部分征税。规定免征额时考虑了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有时我们也称它为生计费用。

在所得税中,免征额使用的较多。

下面举例说明两者的区别与联系。

假如有A、B、C、D四个纳税人,他们的收入情况,起征点、税率及应纳税额如表1

又假如有A、B、C、D四个纳税人,他们的收入情况,免征额、税率及应纳税额如表2

由表(1)不难看出:纳税人B比纳税人A收入多了1元,应纳税额却多了100元,说明位于起征点处的税负具有极大地跳跃性,是很不公平的。这让税务人员在核定定额时很困难,也使得很多起征点附近的纳税人故意虚报瞒报收入以逃避纳税义务。

表(2)中免征额附近的税负比较平稳,没有大的跳跃性,相对公平。因此,很多专家和基层税务工作者呼吁将起征点政策调整为免征额政策。

由两表数据比较得知,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当课税对象计税依据数额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计税依据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计税依据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两者的侧重点不同,前者是低收入纳税人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后者则是所有纳税人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而且,后者税负普遍比前者轻。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