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最新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3:19:33 浏览量:0

一般企业:企业发生的职工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个体工商户等: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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