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最新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3:19:33
浏览量:0
一般企业:企业发生的职工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个体工商户等: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上一篇:临时工的工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
下一篇:湖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