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3: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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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是指缔结、订立条约、订立盟约的意思。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拓展】区别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 违约责任 | |
责任产生时间不同 | 合同成立之前 | 合同生效之后 |
适用范围不同 | 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无效等 | 生效合同 |
损失不同 | 一定有损失 | 不一定有损失 |
赔偿范围不同 | 信赖利益的损失 | 可期待利益的损害 |
【提示】信赖利益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包括所受损害与所失利益。前者包括为订立合同而支出的缔约费用、交通费、鉴定费、咨询费等;后者主要指丧失订约机会的损失。信赖利益的赔偿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时相对人所可能得到的履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