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3:09:48 浏览量:0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区别,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讲述:

第一,两者概念不同:

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第二,使用对象不同:

我国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第三,处理方法不同:

收付实现制则以”实收实付“为原则入账,已实际现金的收到和支付为衡量标准。

权责发生制是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以“应收应付“为原则入账,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支出。

第四,确认收入和收费标准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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