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收入的会计分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3:04:13 浏览量:0

出口退税收入的会计分录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在实际结算时与原预估入帐金额有差额的,可以在结算月份进行调整.

对于企业已经申报的数据发现错误的,不能够直接调整原申报数据,而应在以后月份通过红蓝字调整法进行调整.

对于出口退税申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不一致,产生差额的,须在下期进行帐务调整,相应的应同时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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