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2:56:43 浏览量:1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公式为: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也称为“折旧年限积数法”,它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种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使用年限法、工作量法以及加速折旧法。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选择正确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则:
①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③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④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⑤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期间,照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