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滞纳金怎么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2:37:09 浏览量:0
海关滞纳金怎么算
纳税义务人未在关税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即构成关税滞纳。为保证海关征收关税决定的有效执行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及时入库,《海关法》赋予海关对滞纳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强制执行的权利。
强制措施主要有两类:
(1)征收关税滞纳金。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滞纳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0.5‰的比例按日征收,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具体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3 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强制扣缴即海关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变价抵缴即海关将纳税义务人的应税货物依法变卖,或者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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