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公布,原则上会计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继续教育学习、面授继续教育学习以及其他学习方式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各单位,中央驻邕各单位,各有关企业,有关继续教育机构: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区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专业科目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实施,具体包括财税金融、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法规、反电信诈骗等相关专业知识。
2023年财政部印发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我厅已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内容设置为专业科目的必修课程。
公需科目的有关要求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和解释。
三、继续教育方式
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继续教育学习、面授继续教育学习以及其他学习方式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选择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方式,请访问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进行网上信息填写和报名,选择已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网上学习、网上缴费,并完成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及考试,填写有关培训调查反馈表,确保完成2023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
具体办理流程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点击【会计管理】,查阅【会计信息】中的《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手册》。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选择参加面授继续教育学习方式的会计人员,可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管理的面授培训班。具体组织面授学习的单位应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在组织面授学习前认真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并严格管理教学,自觉接受监督。未经备案同意的面授继续教育,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对其学分不予确认。
(三)其他方式。会计人员可根据财会〔2018〕10号文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可选择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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