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的商品赠送给客户的会计分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2:13:22 浏览量:0

在企业中,为了维持和客户的关系,经常逢年过节要给客户送点小礼物,比如中秋节送点月饼啊,端午节送点粽子咸鸭蛋的聊表心意,那么,我们将外购的商品赠送给客户,会计上应当如何处理呢?税务上又应当如何处理呢?今天就来给大家具体聊聊:

首先,会计上,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购进商品时,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将购进商品赠送给客户,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其次,税务上,外购货物用于赠送客户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规定:“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在收到礼品的客户的角度,客户还有可能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三、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那么其计税项目,按照偶然所得计算,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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