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1:25:15 浏览量:0

1、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的捐赠: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企业接受非货币性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时:

借:库存商品(或固定资产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企业接受捐赠,应根据捐赠物性质,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或“库存商品”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银行存款是企业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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