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减免征增值税会计分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1:09:52 浏览量:0

1、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征增值税且收入额超过增值税起征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实际计征税额)

2、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减免征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疫情期间企业减免征增值税的,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或“其他收益”等科目处理。其中“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记入该科目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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