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0:49:42 浏览量:0

对按照协议分期收款的已发出未结算的商品进行核算时,可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如何做账?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每期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同时再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科目是核算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装物的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

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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