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9:54:17 浏览量:0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并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其中,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或不单独计价,应当通过“周转材料”科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及“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或“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包装物的会计分录应当怎么做?

1、生产领用,构成产品组成部分: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2、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包装物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4、周转材料——包装物的出租、出借:

(1)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销售费用(出借)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需要注意的是:出租、出借金额较大时,可分期摊销。

(2)收取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3)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

(4)退还包装物押金(不管是否报废)时:

借:其他应付款(按退还周转材料——包装物比例退回押金)

贷:银行存款

对于生产领用包装物的,则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借方科目,“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等贷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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