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7:58:05 浏览量:0

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购入存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购入存货数量),其中库存存货成本=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或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加权平均法是指利用过去若干个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同一变量的观测值并以时间顺序数为权数,计算出观测值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以这一数字作为预测未来期间该变量预测值的一种趋势预测法。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