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代垫运费会计分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7:10:47 浏览量:0

1、卖方企业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卖方企业代垫运费: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对方支付的运费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

卖方企业销售商品且代垫运费时,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以及“其他应收款”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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