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4:52:07 浏览量:0

已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平时,企业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核算增值税业务。其中,当月上交当月增值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月末,结出该账户借方、贷方合计和差额)。

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为贷方差额,表示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应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为借方差额,由于月中有预缴税款的情况,故该借方差额不仅可能是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而且还可能包含了多交的部分。

1.当月预缴、上缴当月应交增值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月初结清上月应交增值税或上缴以前月份(年度)欠缴增值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