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账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4:40:18 浏览量:0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的财务处理方式,应分两个阶段进行:

1、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

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

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则属于资本化支出,构成无形资产成本,应允许加计后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规定摊销,也就是说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从无形资产使用的月份起,按其使用寿命平均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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