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 ?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4:20:25 浏览量: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 ?

在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时,为了核算增值税的应交、抵扣、已交、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月末自“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转入的当月未交的增值税额,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目前的非电制造企业、商贸企业、火电企业)的处理

(1)月末若计算出当月需要交纳增值税时(通常情况下,是指销项税额等贷方科目发生数大于进项税额等借方科目发生数)

应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末若计算出当月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时(通常情况下,是指进项税额等借方科目发生数大于销项税额等贷方科目发生数),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留底待以后抵扣就可以了。

(3)若需要交纳增值税的情况下,次月交纳增值税时,应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按6%缴纳增值税的水电企业的核算:

(1)月末计提应缴纳的增值税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初上交上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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