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及冲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4:06:17 浏览量:0

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及冲回?

答:申报:

进入系统--点击*****采集--无票视同销售或纳税检查调整--点击增加--选择无票销售收入--录入金额或税额(对于贷方不是主营业务收入而是其他业务收入等,建议只录入税额,否则会产生申报表上主营业务收入与账上主营业务收入不符)--保存;

然后打开附表一,此无票收入自动填写到第四行未开具*****,点击保存即可(此表中数据只能从外部采集,无法录入);

最后打开申报表主表,此收入跟其他收入一起合并到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

未开票会计分录与开票分录一样做,为了区别开票分录,最好在摘要栏中注明未开票销售字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未开票收入填写在《表一》未开具*****一栏中.

冲回:

如果上月会计将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做了销售凭证,建议先用红字凭证冲出上月未开票收入,再做蓝字凭证,确认对未开票收入实际金额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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