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3:52:54 浏览量:1

注意哟!这项政策截止到年底。


哪些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呢?

根据《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条件一,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4月30日前已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或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2018年4月30日前已自愿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注意: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此次允许转登记的,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

条件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登记手续需要如何办理呢?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在年底前登陆北京市网上税务局,进入原国税业务-网上办税客户端或网页端的“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模块,“我要提报一个新申请”--点击填表--填写《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点击“提交申请”。


温馨提醒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受理通过,次月生效后,税控盘联网自动更新,请您月初及时联网查看税控系统,开票按文件要求进行开票。

注意,由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期限不同,如您希望改为按季申报,请在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效期起后再在网上税务局税种登记下申请改为按季申报。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