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待摊及预提费用的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3: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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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含义
(一)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定义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租金及改良支出等。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等。
(二)两者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均属跨期摊提的费用,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以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都是权责发生制下的产物。
2.区别
(1)两者发生和记录受益期的时间不一致。待摊费用是发生或支付在先,摊入受益期在后,即:按实际数支付,按平均数在以后受益期内分摊;预提费用是先将费用计入受益期,支付费用在后,即:按预计的平均数在受益期预提,以后按实际数支付。
(2)填制会计报表的处理不同。待摊费用为费用发生后据实摊销,事先知道具体的分配标准及分配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填制会计报表时作为资产列示;而预提费用事前并不知道具体的金额或标准,需要事前估算,所以实务中经常出现多提或少提的现象,在填制会计报表时,期末若为贷方余额在负债项目中列示,若为借方余额则应将其在资产项目中列示,视同待摊费用处理。
二、旧准则(或制度)对待摊及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待摊费用的账务处理
旧准则下待摊费用区分1年内(含1年)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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