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3:40:32 浏览量:0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对不征税收入的非税性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区别:

1、概念不同: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

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

2、根源和性质不同:

不征收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

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3、内容不同:

不征税收入如***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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