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法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3:36:02 浏览量:0

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计算公式为:

本期摊余价值=上期摊余价值+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现金流出或流出[应付性质的为减已付或应付,应收性质的为减已收或应收,到期一次还息的为0]]-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分期付款时,如要求计算“还本额”,本期还本额=本期付款额-实际利率计算的损益(该损益即“借: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的金额)。

2、分期收款时,如要求计算“收款额”,本期收款额=本期收款-实际利率计算的损益(该损益即“借:未实现融资费用,货:财务费用”的金额)。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