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3:31:07 浏览量:0

广告费扣除标准如下:

1、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于特殊行业如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的30%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亦可结转。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结转。

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有关规定的特殊行业可扣除一年销售额的百分之三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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