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3:29:58 浏览量:0

静态投资回收期(简称回收期)是指以投资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抵偿原始总投资所需要的全部时间。

如果某一项目的投资均集中发生在建设期内,投产后一定期间内每年经营净现金流量相等,且其合计大于或等于原始投资额,可按以下简化公式直接求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

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原始投资合计/投产后前若干年每年相等的净现金流量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建设期

它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和“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两种形式。其单位通常用“年”表示。投资回收期一般从建设开始年算起,也可以从投资年开始算起,计算时应具体注明。

静态投资回收期是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时收回初始投资所需要的时间,应满足下式:

前t项之和(CI-CO)的第t项=0

式中:CI—现金流入,CO—现金流出;—第t年的净收益,t=1,2,···Pt;Pt—静态投资回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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