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3:07:18 浏览量:0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指的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也就是说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部分转入相关成本。其会计分录为:

1、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之前是: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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