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比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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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比例?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
上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对于业务招待费超支问题,属于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确定应税所得额时的一个概念,对其的调整只是依照税法的规定.
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而已,不属于会计处理范围(除因会计差错而导致的纳税调整以外).
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