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月末税金的账务处理(旅游业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0:21:10 浏览量:0

一般纳税人的月末税金的账务处理

1、月末,企业应将当月应纳增值税金额由"应纳增值税"改为"未缴纳增值税",使"应纳增值税"明细账户无信用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款: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转出增值税)

贷款:应纳税额-不缴纳增值税.

2、月底,公司将本月已缴纳的增值税由"应缴增值税"改为"11月",即:

借款:应纳税额--不缴纳增值税

贷款: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税转让)

3、在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为特殊付款开具预付税款)支付时,借记"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已纳税)"贷记"银行存款".

4、所示:前一个月或前一个月实现的增值税在当月缴纳时,如按一般报告期征税,则应于上月纳税,"应纳-未缴纳增值税"抵扣"银行存款".

5、"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的是未扣除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6、"应纳税额-未缴纳增值税"账户的期末借项余额反映超额缴纳的增值税,贷项余额反映未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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