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的条件有哪些(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2023)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00:10:38 浏览量:0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的条件有哪些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相当于只收一半的税费)

法条原文是这样的: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六条规定:“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11号)规定:“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

案例分析

【例如】:某商业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1月份含税销售收入3.09万元,2月份含税销售收入9.2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会计处理如下:

1月份会计处理:

1.计提增值税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00

2.根据财会〔2013〕24号和财税〔2015〕96号文件规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00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900

3.计提城建税及附加为0:

2月份会计处理:

1.计提增值税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92700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700

2.计提城建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89

3.结转应交的附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89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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